2006年7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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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实习生玩车闯大祸
俞萍 简单

  从未碰过汽车方向盘的高校学生黄某,趁领导下车办事,一时兴起开车玩玩,不料撞死一人闯下大祸。7月11日,经宁波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37000元。
  今年21岁的宁波某高校学生黄某于4月初到北仑一家公司实习。4月5日下午,黄某乘坐公司领导驾驶的小汽车出门办事。行至北仑小港花浦路上,领导下车有事要办,留下黄某和其他2名实习生。因领导未将车钥匙带走,黄某一时兴起,决定开车玩玩。车子发动后,黄某看到街上人来人往,惊慌失措地误将油门当做刹车使用,车子失控向前狂奔,与同向骑行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,造成骑车者头部受重伤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